4月28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苏州中院与苏州市人社局联合发布2025年度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通过多起涵盖劳动关系认定、劳动报酬、人才补贴、用工管理等领域的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引导劳资双方依法诚信行使权利与义务,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25年,全市法院与人社部门持续深化裁审衔接机制,依托信息共享、联合培训、巡回审判等举措统一裁审尺度,高效化解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劳动用工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兼具典型性、指导性和警示性,为劳资双方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直指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等违法行为。朱某作为废塑材料厂原投资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补缴社保与该厂虚构劳动关系,通过事后集中转账伪造工资记录,试图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双方缺乏劳动关系核心的从属性特征,本质是为自身投资事业服务,最终驳回其请求,严厉打击了借仲裁程序骗取社会保险的不法意图。
针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规范,典型案例明确仲裁时效抗辩须在仲裁阶段提出。经纪公司在仲裁阶段未对徐某主张的2022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提出时效抗辩,诉讼阶段再提抗辩被法院不予采纳。该案强调当事人应在仲裁程序中积极行使权利,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维护仲裁程序的权威性。
在人才权益保障方面,典型案例明确人才补贴归属个人。科技人才计划资助对象为个人,朱某获20万元补贴,第二批次10万元拨付至公司后,公司拒不转交。法院认定补贴资金归属劳动者个人,判令公司足额支付,保障了人才政策红利精准落地,助力优化本地人才发展环境。
同时,典型案例平衡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设备公司因经营需要将厂区搬迁至10公里外的同区域新址,承诺提供车贴和搬迁补贴,房某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岗被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定公司搬迁属于合理经营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明确劳动者不得拒绝用人单位合理搬迁安排,为企业正常经营用工提供司法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