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5〕5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家装家居换新产品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苏州市商务局等3部门制定了《2025年苏州市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商务局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苏州市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5〕5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家装家居换新产品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执行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本次活动可享受补贴的产品品类为:(1)智能家居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2)常用家居类:家具(含床、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灯具、卫浴洁具;(3)家纺类:家居布艺、床上用品、厨房用品、卫浴用品和窗帘遮阳等。
个人消费者在公布的活动商家购买纳入产品补贴名录的家装家居类产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为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标准如有变化,后续按国家和省级政策要求进行调整。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
三、服务机构
本次活动支付服务平台通过公开遴选确定。平台负责提供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后台数据等,及时识别骗取、套取政府补贴等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四、补贴方式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线下门店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家装家居换新产品,采取线下门店或线上平台支付立减方式进行补贴。消费者支付时,只要满足补贴条件,且补贴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按照剔除门店所有折扣优惠后,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为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五、预算管理
资金预算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具体下达数额为准,涉及经费分担办法另行制定。资金下达后,全额预拨至第三方合作平台账户等待结算。
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先行垫付,门店每周向所属县级市(区)商务部门上报补贴申领信息,各县级市(区)商务部门将辖区内补贴申领信息汇总上报至苏州市商务局。活动结束后,苏州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审计结算,并委托第三方平台按照最终审计确认后的资金金额划拨至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六、参与流程
(一)消费端
1.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家装家居换新产品,提供补贴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通过消费者本人银行卡、支付二维码或其他方式付款;
2.个人消费者线上线下付款,按照对应补贴标准直接享受支付立减;
3.对有以旧换新需求的个人消费者,由个人消费者与销售门店公平协商确定老旧产品回收价格;
4.如需退货,个人消费者联系销售门店或线上平台,工作人员核实商品退货情况后,为消费者申请退款,退货应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退还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实付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
(二)销售端
1.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线上平台将消费者身份信息、销售门店信息等台账资料上传至平台,并即时汇总资料备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商家具体操作指南另行制定;
2.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线上平台,每周向所属县级市(区)商务部门报送补贴申领情况,活动结束后,苏州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审计结算;
3.消费者参与换购活动,购买家装家居换新产品,销售门店必须开具发票,补贴商品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和小票上应注明“政府购置补贴”字样,用于配合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调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开票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
4.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需按要求提供以旧换新服务。
七、有关要求
1.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上下游、产供销企业,线上平台和线下渠道均可以参与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视情况分批滚动纳入实施范围,确定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和门店将在苏州市商务局官网和“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2.每人凭身份证或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享受补贴额度最高10000元。2024年已享受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
3.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并注明“政府购置补贴”字样,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4.参与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的收货地址限定在本省,收货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月31日。
5.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线上平台应当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
6.因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线上平台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以及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门店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
7.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应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参与购置补贴的家装家居换新产品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不得借机提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8.个人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线上平台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出示身份证件核对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经查实发现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利用购置补贴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由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9.各地要大力宣传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细化解读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政策内涵和具体操作方式,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国家和省级如对活动规则和流程进行调整, 苏州市实施政策将同步调整。
八、部门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有关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及各县级市(区)商务部门做好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做好家装家居换新补贴工作调度、资金分配和进程监管。
3.各县级市(区)商务部门负责落实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推荐及监督、申报材料初审、相关政策咨询及投诉处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