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太仓市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对生产、流通、餐饮和种养殖环节的糕点、酒类、乳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测食品样品1219批,合格1216批,合格率为99.75%。其中春季时令"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共25批次,全部合格。
本期抽样检验不合格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和恩诺沙星;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水产品中,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可能因为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超量使用该类药物。也可能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中超量添加了该类药物,导致水产品体内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
铝的残留量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与儿童智力发育障碍、软骨病、骨质疏松等疾病有关。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观感、口感,在加工过程中超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