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4〕1号)第三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也就意味着,大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自主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既能避免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累计缴费年限还能持续累积,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同步增加。
提醒:
失业人员务必先办理失业金申领,然后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已经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则需要先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再办理失业金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