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 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 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职工;
(四) 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
(五) 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非国有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
(三)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职工:
(1)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人员;
(2)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押运人员;
(3)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4)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四、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