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标准是什么?
(一)处于种子期、初创期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创新药等研发周期较长的赛道,可放宽至5年。
3.市场价值未被完全发现,处于A轮融资及之前,或尚未融资但具有投资价值。
(二)有突破性创新
1.技术具备从0-1的原创性、前沿性或颠覆性特征,且有工程化潜力。
2.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技术壁垒高,竞争优势明显。
3.技术已通过概念验证,路径清晰可行。
(三)团队能级高
创始团队须具有"技术专家+技术商业化经历/产业背景"的复合背景。
(四)商业潜力大
1.切入到市场潜力大、高增长的新赛道。
2.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
3.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
4.与行业龙头企业达成合作(获得投资/联合开发/中试验证/产品应用等)。
二、报名方式是什么?
征集采用机构推荐和企业自荐两种方式,截止时间5月31日。
(一)机构推荐
发起机构为推荐机构发配专属邀请码,被推荐企业注册申报时录入邀请码,系统自动匹配推荐机构。
(二)企业自荐
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访问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