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4.3.6条,建筑基地内机动车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m,兼作消防车道时不应小于4.0m;
2.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