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材料:
1、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商业贷款剩余本金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2、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4、不动产产权情况表(房屋权属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
7、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的单身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需当场签具声明);
8、有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权人)的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
9、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可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个人收入证明;
10、无房证明或唯一住房证明(可通过苏易登APP开具);
11、个人征信报告(完整版);
12、享受生育支持政策的需要提供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证明(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13、享受青年人才支持政策的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在读证明、学历证明等教育部认可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4、享受军人政策的需要提供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证明、退役证;
15、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提供收入流水。
温馨提醒:
缴存补充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采用日均余额法计算贷款额度须提供收入证明和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