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规定,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职能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市民可以联系所在地县级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姑苏区范围请直接联系苏州市林业局(苏州市林业站)。
市民可通过"12345"热线反映情况,或直接拨打苏州市林业站电话(65252373)反映情况以及咨询各市区林业部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