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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6-01-26 15:25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年检对象有哪些?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前,由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审批,已取得《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苏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原件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均须参加年检。

已参加2023年度、2024年度两年年检的培训机构不作为2025年度年检对象,可按照《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工作要求,在《审核意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主管部门将结合前两年度年检结果,对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准予换发《审核意见书》。

二、年检要求有哪些?

(一)年检工作应全面检查机构年度报告,包括经营情况、预付费资金监管、办学规范、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二)2025年度年检工作应由机构在“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以下简称“一网通办”)线上申请完成。

(三)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机构的年度检查工作,包括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勘查、作出年检意见。年检结果分为:通过、暂缓(整改)、不通过、注销。

(四)严格把关年检结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年检结果不能定为通过。如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应立即停止办学,收回办学准入审核证书,直至注销。

1.在建筑、消防、安全防范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

2.在收费标准、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不纳入园区教培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未上架课程或未开通在线缴费功能的);

3.机构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教学行为的;

4.未完全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签署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价格欺骗”行为的;

5.违规发布广告、开展虚假宣传的;

6.校外培训材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存在违法违规内容的;

7.存在以文化传播、思维训练、托管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的;

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年检结果定为“通过”的机构,列入白名单管理名单;对于年检结果定为“暂缓(整改)”的应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延期验证,在未经复查合格前,不得招生;对“不通过”“注销”的机构应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予以注销并通报登记部门。

三、时间安排是什么?

(一)3月31日前,机构线上申请。具体安排如下:2月1日-3月31日,机构在“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提交年检申请。3月31日后,年检系统将关闭。逾期不报年检申请,视作主动放弃,年检结果直接认定为“不通过”。

(二)5月31日前,公布年检结果。主管部门在年检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通过普查或抽查的方式,组织人员到机构实地核实,综合确定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年检结果,依申请注销的机构也应一并向社会公布。

(三)6月15日前,公布上报黑白名单。形成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通过当地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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