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有哪些?
1、企业在获评领军成长项目当年或次年完整自然年度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关联交易和贸易性收入),且满足基础条件的,可申请兑现100万元产业化奖励;
2、企业可自获得产业化奖励当年起,连续三年申请成长奖励,成长奖励为销售收入的2%。第一年为首次获得产业化奖励当年,第二、第三年申请成长奖励需满足:每年销售额增长率达到30%及以上或增长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成长奖励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三年内任一年度销售额增长未达要求的,不再给予兑现;
3、若企业因注册入资、股权谈判、资质申报等原因延误注册或销售的,在获评后第二个完整自然年度首次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经批准可申请兑现100万元产业化奖励,成长奖励可最多申请兑现两年。
二、申请材料有哪些?
1、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产业化成长奖励申请:相关附件。
三、申办流程是什么?
1、财务数据备案
2、奖励申请
企业提交兑现申请→企服中心审核→科创委审核→企业打印/提交收据
四、扶持政策是什么?
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企业自立项起一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100万元产业化奖励;根据创新成长情况和对园区地方经济贡献,连续三年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的2%给予成长奖励,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