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环节开展设备购置与更新以及"智改数转"。支持对象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适当考虑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支持本地预制菜企业建立完善智能化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冷藏仓储、分拣配送体系。支持对象为预制菜加工企业。
(三)支持农业低空经济主体开发新的应用场景,支持应用场景的设备支撑、人员培训以及责任保险等。支持对象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以上三类项目单个补助资金均不超过投资额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