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陆文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徐建东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蕾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燕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秀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2024年1月9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陆文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徐建东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蕾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燕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秀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