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范波出席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以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担当,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爱军出席。

倪黎祥 摄
范波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领域下功夫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苏州法治建设多出经验、走在前列,让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
范波指出,过去五年法治苏州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实现“十五五”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需要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要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园区和基层“三服务”专项行动,推动法治赋能科技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社会高效能治理,构建“三治融合”格局,推动矛盾依法化解,打击突出违法犯罪,确保社会安定有序。聚焦人民高品质生活,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法治民意直通车等机制,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实施“关爱民生法治行”等实事项目,切实提升群众法治参与度、满意度、获得感。
范波强调,要突出重点环节,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度,提高立法质量,突出立法特色,加强立法协作。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要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权运行机制、公益诉讼制度等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范波指出,要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编制新一轮法治苏州建设规划,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昆山市、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级市(区)设分会场。市领导金洁、沈觅、周达清、李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