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苏州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苏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由苏州市残联牵头起草,充分吸收相关单位和各地的修改意见,紧扣形势和需求,着眼发展和趋势,细化部门职责,明确2025年前苏州市残疾预防工作的重点任务。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预防是残疾人事业的源头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关口前移。残疾严重损害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残疾预防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防控能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残疾预防网络体系,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四五"时期,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重要阶段。残疾人事业作为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共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二、制定依据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工作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四、残疾预防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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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域 |
指 标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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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预防知识宣传行动 |
1 |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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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
2 |
婚前医学检查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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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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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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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前筛查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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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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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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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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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
9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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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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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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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
12 |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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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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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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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县(市、区)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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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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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
17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 |
比2020年下降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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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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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
19 |
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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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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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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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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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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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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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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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防联控。各级政府将残疾预防和控制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
人人尽责,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通过形式多样的残疾预防宣传促进行动,逐步提高公民个人残疾预防的意识和能力,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
系统推进,早期干预。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形成以个人和家庭为主体、专业机构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模式,着力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供系统、连续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
(二)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残疾预防宣教促进行动
1.建立完整的残疾预防宣教网络。
2.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
3.开展重要节点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深入实施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婚前、孕前保健。
2.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3.加强儿童致残性疾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
三是深入实施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
2.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
3.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
4.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
四是深入实施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治体系。
3.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4.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5.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
6.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
五是深入实施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1.推进康复医疗服务。
2.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3.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4.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为保障《行动方案》的整体落实推进,《行动方案》同时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要素保障、广泛宣传动员、开展监测评估等方面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