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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解读

时间: 2026-06-02 14:45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为及时应对、妥善处置苏州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委牵头对《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预案》经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6月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苏州政办发〔2026〕55号)。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有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原《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印发,实施已满五年。2022年,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两分离、四分开”要求,我市组建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对政府储备粮实行集中管理、规模存储,统筹调度。2024年,机构改革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全部合并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指挥机构职责发生调整、相关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原《预案》亟需予以修订完善,故启动此次修订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以及《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修订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按照大框架不变、根据实际小调整的原则,此次修订保留原有预案分级响应、处置流程等核心架构,重点优化成员单位设置及职责分工,统一明确县级(Ⅳ级)应急状态,同步适配重要应急资源调整需求,同时设置粮食价格预警分级机制、粮食应急投放点,将应急响应措施与储备动用相衔接,切实保障预案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调整成员单位及职责。如:市粮食和储备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整合;成员单位新增市商务局、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移除了市工信局;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计划的通知》(苏府办〔2022〕244号),市粮食和储备局代为管理的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虎丘区储备粮交由属地管理,故不再将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纳入成员单位。

二是适配重要应急资源调整。结合粮食储备体制改革及域外储粮等新情况,将涉及统筹管理域外储粮的地区作为重点保障地区,增加了域外储运的措施,确保应急状态下市域外储备粮食运输通畅。

三是新增粮食价格预警分级机制。明确各级预警的触发标准、签发主体及响应流程,构建“监测-预警-处置”闭环体系,提升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早期识别和前置防控能力。

四是调整市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依据《苏州市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将原粮储备、成品粮油静态储备及动态储备统一纳入市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范畴。

五是新增设置粮食应急投放点。结合特殊时期粮食应急保障经验,提出每个村(社区)至少确定1个粮食应急投放点,打通粮食应急投放最后一公里。当进入特急状态时,启用应急投放点限量投放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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