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参照《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苏应急规〔2025〕1号),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苏州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具体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意见反馈单位: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电话:0512-66090031,邮箱:szajfgc@126.com。
附件:1.
苏州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制定苏州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说明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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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6-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