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苏州吴门医派深厚文化底蕴,推进我市中医药地方立法进程,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苏州市吴门医派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zyc@wjw.suzhou.gov.cn。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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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6-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