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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苏州高技能人才计划启动申报

时间: 2026-04-29 09:50 来源: “苏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 访问量:

为深入实施“技能强市”行动,苏州迭代升级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政策,聚焦世界前沿技术和苏州市重点产业发展,进一步面向海内外加快引进顶尖高技能人才,同时强化引育并重,加大对本地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分类实施,加快打造梯次衔接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申报条件

1、拔尖型人才(引进类)

主要支持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掌握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产生较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境外引进的具有同等以上技能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首次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且在苏州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近五年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获得者,指导选手获得以上奖项的中国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

2.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指导选手的主教练。

3.国家新职业、新工种的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

4.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突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国家级技能人才奖项。

5.在我市重点企业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具有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专利成果,经济贡献和社会贡献较大的首席技术专家等。

2、紧缺型人才(引进类)

主要支持产业紧缺急需,创新开展技术革新项目的技能菁英。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境外引进的具有同等以上技能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首次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且在苏州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近五年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技能革新领域成效突出,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三)的高技能人才。

2.我市重点企业急需引进的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技术专家。

3.具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或获得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奖项。

4.全国技能大赛银牌、铜牌选手;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前三名和二类赛第一名;省政府主办的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等。

3、储备型人才(培养类)

主要根据苏州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培育一批本地青年技能新星。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在我市技术技能岗位工作5年以上,近五年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注重改革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我市重点企业技术骨干,获得相关发明专利。

3.获得相关高技能人才荣誉奖项(已获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不在申报范围)。

支持政策

对获评拔尖型、紧缺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参照人才乐居最新政策执行。对获评储备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受理

按属地管理原则,人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详见文末材料清单),由所在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相关事项

1.用人单位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受资助对象申请资助时以及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离职离岗或者其他限制性条件的,停止拨付相关资助,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储备类人才项目限企业人员申报。

3.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县级市(区)委及以上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适用本计划。

申报及材料受理咨询电话见下表(区号0512):


引进类材料清单


培养类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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