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假期期间公积金业务平稳运行,苏州公积金中心将对单位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还贷委托提取日期进行调整,涉及部分缴存单位和还款人。
缴存单位
单位委托收款扣款日期调整

注意事项
1.原扣款日期为2月15日、2月20日的单位,请务必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当日保证账户资金充足,避免托收失败;
2.请及时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确保托收金额准确;
3.扣款日期为2月25日的单位不受影响,当日正常发起委托收款扣款。
缴存人
还贷委托提取日期顺延
原定2月18日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扣款的,现顺延至2月24日扣款。
注意事项
请在此期间需还贷款的缴存人,提前检查还贷银行卡余额,确保还贷资金充足,以免逾期。
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苏州公积金官方咨询热线 0512-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