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补贴对象: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自主就业登记的),可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1)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按省标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实际社保缴费(养老+医保)的50%补贴。若个人未参加养老保险,仅参加医疗保险,则仅享受医保补贴,单险种享受仍然计入补贴年限。
(2)按照先缴后补原则,一次申请,后续自动按月发放的模式。
三、补贴年限: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2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3年,其中首次认定时男性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45周岁的补贴期限5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补贴期限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