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至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符合提取要求的,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核准支出金额
4、申请人凭社会保障卡(或绑定的银行卡)于申请核准的5个工作日内可至银行网点办理支取手续
二、适用范围是什么?
符合非购房类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
三、需要哪些材料?
1、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其他材料:
①园区住房公积金相关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员工登录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网站、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APP办理
②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失业且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经主管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以及下列证件之一: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有效的《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当地总工会发放的有效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如政府官网可以查询核实申请人低保信息的,可以不提供书面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登录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网站、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APP办理
⑤死亡的,提供直系亲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申请人与死亡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原件(注:如因数据推送滞后,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系统暂时无法获取参保人员亡故信息的,直系亲属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业务;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直系亲属申请人可留下联系方式,待信息可查后,园区社保公积金中心将及时通知直系亲属申请人前来办理业务),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市(县)、区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1-4级残疾证明或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⑦出国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如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地区居民提供护照或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为中国大陆户籍,中断缴费后身份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如为中国大陆户籍还需提供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定居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