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范围及填报材料有哪些?
2025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检,共402家,需要填报的材料有:
(一)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
(二)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三)教育和卫生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2025年度审计报告(其他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交);
(四)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年检工作流程是什么?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填报。民办非企业单位于7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扫描上传"附件列表"所需材料(PDF格式),并提交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5年度"进行填报。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后,业务主管单位于7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系统中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补充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线上初审通过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系统打印完整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A4大小),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民
办非企业单位扫描完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制作成PDF文件(不超过15MB),文件名称统一设为:社会组织名称+2025年度工作报告,在7月31日前上传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栏,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提交。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作出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补充提交有关事项说明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登记管理机关结合年检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及其他检查情况综合确定年检结论,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方式:1.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2."园区知社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