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高排放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及新能源替代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编制了《苏州市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工业领域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1.邮箱:dqc@hbj.suzhou.gov.cn
2.联系人:张翔,电话:0512-67084130
附件1 苏州市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工业领域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 《苏州市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工业领域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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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6-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