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有哪些?
第一层次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层次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三层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材料有哪些?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
(2)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办流程是什么?
1、申报受理
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各地人才办(人社局)或各归口部门受理。
2、资格审核
各地人才办、各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排序。
3、评审排序
由市人社局分阶段组织第一、二和三层次综合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
4、确定人选
一、二层次推荐人选上报后,由省人才办进行评审和公示。三层次推荐人选经市人才办审定后,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按序递补。
四、扶持政策是什么?
第一层次:省财政择优给予30-2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每月给予1万元补助。
第二层次:省财政择优给予20-1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每月给予3000元补助。
第三层次:省财政择优给予3-2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每年给予6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