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死亡或者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转入、启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