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品牌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其中单体农民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为10万元左右,单体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为5万元左右;单个集体领办的综合合作型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为30万元左右;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中心或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单个补助资金为5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