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150万元为基础上浮20%,为180万元;仅借款人一人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120万元为基础上浮20%,为144万元。
3、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友情提示:
1、绿色建筑政策适用于购买新建住房,暂不适用于购买二手房及办理"商转公"贷款。
2、实际业务中,最终可贷额度将结合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购房总价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3、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仅可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