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范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服务行为,适应我市交通发展需要,保障城市公共客运安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了《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将新修订的《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12-68125827;
传真:0512-65248536;
通讯地址:苏州市站苏区桐泾南路298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收);
电子邮箱:szjtlaw@163.com。
附件:
1.《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规定》制定对照表
2.关于制定《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
3.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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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6-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