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切实加强品牌建设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苏州名品”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2-69851107;
传真:0512-69851628;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质量发展处(收);
电子邮箱:zlfzc@scjg.suzhou.gov.cn。
附件2:
关于《“苏州名品”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网友留言
截止时间:2026-04-20
